《淄博共青团信息审核办法》补充规定
各基层团委用户:
为进一步规范淄博共青团网(以下简称本站)信息上传制度,现就已有《淄博共青团网信息审核办法》中各基层团委对所属频道的信息审核要求作如下补充规定:
1、自新闻稿件创建5个工作日内,若未通过本站审核,即视为废稿处理; 2、每月统计一次稿件采用总量,各基层团委需在下月3日前审核完上月末的稿件,逾期将不被纳入总量统计中。 3、上传信息图片,格式为jpg或gif,宽度为435象素,高度不限,分辨率为72。如超出范围,管理员将及时删除。
电子邮件:zbtswxcb@163.com 电话:0533-3182045
淄博共青团网 200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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