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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优秀青年干部闫焰同志
发布时间:2010-08-03 10:03:08
闫焰,女,197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现任淄博市环境监察支队排污收费监察科副科长。
闫焰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排污费征收程序依法、全面、足额、及时核定征收排污费,2007-2009年,共征收市管企业排污费1.78亿元。在省市环保部门组织的各类专项行动、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排污收费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荣获省环保局颁发的山东省环境科技奖三等奖。重点负责市管企业和全市38家电厂的排污费征收和现场监察工作,同时在全省钢铁行业污染核查、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和保障全运会空气质量重点项目、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等专项行动检查中充分发挥了业务骨干作用,保证了各类专项行动检查的成效。
闫焰同志先后获得全国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排污费征收工作先进个人、市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环境保护部载入全国排污收费三十年奉献者光荣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