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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利——“山东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发布时间:2014-05-05 14:33:31
李向利,男,34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西六路派出所民警。
2005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工作在基层一线,不管是巡逻执勤、服务群众还是抓捕罪犯、防暴处突,他总是恪尽职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2008年,他因患上胃癌切除了胃部的85%,体重从160斤剧减至90多斤,凭着对公安工作的热情和对辖区老百姓的责任感,以超常毅力顽强与病魔抗争,刚刚打完化疗就回到岗位坚持工作,仅在西六路派出所工作一年中就办理刑事、治安案件230余起,抓获各类逃犯9名,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85名,收到群众感谢信、锦旗10余件。面对急难险重任务,他不怕危险、冲锋在前,多次置生死于度外,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2011年11月,在侦办尚美第三城持枪寻衅滋事案过程中,李向利面对嫌疑人顶在额头上的钢管猎枪,临危不惧,果断处置,凭借当兵时练就的矫健身手,当场将持枪犯罪嫌疑人制服抓获。2012年1月14日,李向利在处理一起人员失踪的警情时,敏锐地感觉到此事是一起绑架案件,第一时间确定了案件的突破口,并提出了稳妥可行的诱捕方案,为在48小时内成功破获这起重大刑事案件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李向利的家庭非常困难,胃癌手术化疗的费用绝大部分是靠警察救助基金和同事们的捐款解决的,父亲在一起车祸中丧失了劳动能力,妻子下岗后也一直没有工作。虽然经济十分拮据,但他仍然长期帮扶周村区北郊镇东涯村困难家庭王淑梅一家、张店区商品西街北十七巷孤寡老人李莲花,每年还拿出一个月的工资援助甘肃省夏河县麻当乡化旦尖措孤儿学校。
他先后被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2013年被推选为首届“山东最美警察”候选人,被评为“齐鲁和谐使者”、“感动淄博”年度人物、“我们身边的好青年”特别奖。2013年12月26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向李向利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山东电视台、淄博电视台、《齐鲁晚报》《淄博日报》《鲁中晨报》也集中宣传报道了李向利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