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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第二十三届淄博十大杰出青年

发布时间:2016-05-27 09:44:37
青春检察官、公诉排头兵 ——苏政同志事迹材料 苏政,男,汉族,1982年6月生,淄博市淄川区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共青团淄博市第十四届代表、市青联十二届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 他始终满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和对事业的无限热爱,担负着法律赋予的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公诉职能,把一名名作恶多端、令社会深恶痛绝的犯罪分子送上法庭接受法律的惩罚,维护着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他满怀对事业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工作热忱,用满腔热血谱写着青春检察官的现在和未来。他就是苏政。 一、惩恶扬善,严惩严重暴力犯罪 2010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房某某为报复社会携带砍刀至博山区某幼儿园小班,疯狂地朝正在上课的师生一阵乱砍,一名幼儿被砍致头颈分离、一名幼儿被砍致头盖骨翻起,多名师生被砍断手指手臂,最终致三名幼儿当场死亡,两名教师重伤,五名师生轻伤,案件轰动一时。面对血腥而恐怖的案发现场,人们呼唤并期待着法律对犯罪分子的惩罚。根据省市领导准确快速严惩的工作要求,他被领导指派为公诉人提前介入案件。他连夜翻阅侦查卷宗材料、制作法律文书,一夜未能合眼,熬夜导致他体质下降引发脚部痛风。为了节省办案时间,他忍着剧痛,换上布鞋,第二天一早拖着肿胀的左脚先后来到看守所、案发现场提审、取证,24小时内完成了案件全部审查工作,仅用一天时间就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案件开庭审理时,众多被害人亲属第一次见到这个素不相识的犯罪分子时怒发冲冠、切齿拊心、双拳紧握,仇恨之心溢于言表。他在心里默默的抚慰着被害孩子的父母们,因为他知道,哪个父母拉扯孩子到三四岁都不容易,哪个父母不伤心欲绝,哪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啊!他平复了心情,有理有据的指控被告人所犯罪行,发表了“不严惩不足以为死伤者讨回公道,不严惩不足以抚慰被害人的亲属,不严惩不足以平息民愤、伸张正义,不严惩不足以彰显法律的威严”的公诉意见。庭审结束后,多位被害人亲属痛哭流涕,跪地不起,说他替他们说出了心声,说他替他们表达了意愿。案发23天后,被告人被核准执行死刑。他通过节省诉讼时间,最快速的抚慰了被害人亲属所受的伤害;他通过强力指控犯罪,最大限度的修复着被罪行所破坏的良好的社会秩序。 他从事检察工作十余年,始终在公诉工作的办案第一线。他所在的部门承担着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等重型犯罪的审查起诉工作,其中包括全市命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他每天面对的是各类凶残的犯罪分子和被害人亲属失去亲人时的无助和哭诉。人命关天,他在工作中始终做到严谨认真、态度审慎,依法将数百名故意杀人、绑架、强奸、抢劫致人死亡等暴力犯罪分子提起公诉,接受法律的惩罚,另一方面用无限的热情抚慰着每一个被害人亲属失去至亲时的悲痛,在法庭上运用法律之武器替被害亲属表达意愿,最大限度的满足着每一个支离破碎家庭的诉求和心愿。他依法审查了临淄区王某某对素有恩怨的三家人报复行凶致五死两伤特大报复杀人案,周村区苏某某二兄弟因邻里纠纷致近邻全家五死一伤特大灭门案等一大批在我市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圆满完成了代表国家出席法庭指控犯罪等工作,稳、准、狠的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同时,有利的震慑了犯罪分子,维护着我市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二、打黑除恶,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组织 2013年,我市公安机关依法打掉了长期非法垄断沂源县樱桃市场,并在周边强行拦截车辆、设置摊位,索要过路费、摊位费,致当地果农和外地果品批发商有口难言、怨声载道的以王某某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同时抓获涉案成员40余人。该案涉及人员众多、涉案罪名交织、社会关注度高,是我市有史以来侦破的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作为公诉排头兵,他义无反顾的接手了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由于案情特殊,需要半封闭办案,他抛下年幼的双胞胎女儿,驻扎沂源,静心工作。期间,他遭到嚣张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多次威胁并数次跟踪,扬言如果他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起诉犯罪嫌疑人就打断他的双腿!小县城里孤独的深夜,女儿稚嫩的童声仿佛呼唤着爸爸的早日归来。他也曾犹豫彷徨,他也想过放弃案件的办理,他也想早日回到家中与家人团聚,他也担心害怕家人人身安危得不到保障。但他依然坚持着,因为这是组织交给他的神圣使命,因为他明白任何脏活累活总要有人来扛。为防止各犯罪嫌疑人串供,涉案人员分别关押在沂源、博山、淄川、周村四个看守所。办理该案时正值隆冬,他冒着严寒,裹着大衣辗转四地逐个提审。看守所讯问室如同冰窖,他颤抖着早已被冻皴的双手记录着每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制作了20000余字的讯问笔录,用两周的时间完成了所有涉案人员的讯问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他审阅侦查机关用数个行李箱运来的卷宗材料70余册,30000余页。逐人逐案分析梳理了构成犯罪的25人参与的40余笔犯罪事实,制作审查报告500余页20000余字,并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数十个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庭审共历时3天,累计30余小时,他面对25名被告人的狡辩和10余名律师的辩护,以一敌百,思路清晰的围绕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征进行了详尽阐述,法庭辩论有理有节,使得各被告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不得不认罪,体现了一名优秀公诉人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良好的驾驭庭审能力。一名被告人在庭审后改变了庭上百般抵赖的嚣张气焰并佩服的对他说:“我服气了,等我刑满释放,我拜您为师学习法律,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早已声音嘶哑、倦容满面的他满意的笑了,因为他通过他的方式,扭转着敢于触碰法律的人的罪恶心灵,因为他通过他的方式,改变着违法犯罪分子的人生。最终,法院采纳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事实和罪名。案件审结后,时任市委政法委尚龙江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很好。有一起打一起,绝不能养痈为患。” 近年来,他先后办理了临淄区肖某等17人盘踞十化建为非作恶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临淄区钱某某等15人非法垄断朱台镇砂石料供应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高新区李某某等11人贩卖运输9000余克毒品我市首起涉毒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桓台县毕某某等人流窜作案170余起盗窃变压器铜芯特大破坏电力设备案等一大批在一定区域、一定行业内产生重大影响的大要案,肃清毒瘤,保一方平安,被当地百姓们拍手称赞,为民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从事公诉工作以来,他十余次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说他是人民的好检察官。他说,这是他应该做的,因为他是一名公诉人,因为公诉人,代表国家。 三、总结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他善于分析研判,通过办理我市各类刑事案件,总结发现社会隐蔽层面存在的潜在隐患,找寻刑事犯罪的起因发展,提供延伸预防犯罪的监督触角。他针对我市命案和涉毒案件的持续上升,通过调查研究形成了《全市命案成因分析》、《关于全市毒品犯罪案件情况的调研报告》等类案分析,提出了打击防范的中肯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决策层面提供了意见参考。时任市委周清利书记、市人大常委会王顶岐第一副主任、市委周连华副书记、市委政法委尚龙江书记等市领导纷纷予以批示肯定,相关单位吸收报告中的举措建议,防范并持续重拳打击着关联犯罪活动。在暴力恐怖、黄赌毒、盗抢骗等刑事案件尚未被完全遏制的今天,他努力的履行着惩防并举的工作职责,为我市社会风清气正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四、热衷公益,树立朝气蓬勃的青春检察官形象 他作为年轻一代青春检察官的领头羊,身先士卒、锐意进取,引领青年检察官们开创了淄博检察公益事业绚丽多彩的新篇章。他热衷环保,组织青年干警参加“绿丝带”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保护水资源”志愿服务活动,捡拾文昌湖河岸污染物,清理垃圾,为打造生态淄博贡献着力量;他扶老爱幼,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为老年人捐赠物品,为小学生送去书籍和节日祝福;他宣传法治,组织青年干警多次入社区、入街道、入学校开展法律宣教活动,倡导公众知法守法,咨询解答群众热点法律问题;他热爱团结,组织青年干警进行拓展训练,增强干警间的凝聚力,承办检察机关趣味运动会,活跃机关活泼向上的良好氛围;他成立青年突击队,率领青年干警完成办公大楼整体搬迁工作,并将这一壮举载入了淄博检察的历史史册……他以他的实际行动,展现着青春检察官的朝气与蓬勃。 代表国家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这种力量在促使他不断的成长和进步。近年来,他先后被表彰为全市优秀检察官、市检察院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先后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才库成员、全市检察机关专门人才、全市优秀公诉人;被淄博市公安局聘为法律专家团专家成员;被表彰为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优秀个人、淄博市青年岗位能手;被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表彰为淄博市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取得,也在鞭策他一如既往的开拓和持续不断的进取。 接下来,他的脚步不会停歇,他会继续以斗志昂扬、锐意进取的干劲,不遗余力的持续发挥自己的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