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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王淑雯
发布时间:2019-05-27 12:21:13
王淑雯,女,汉族,1987年3月生,山东桓台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二级检察官。 她是守护公平正义的“公诉人”,年均办案百余件,承办了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8·22重大责任事故案”“盈丰国际娱乐城”系列开设赌场案等大要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她是案件管理工作的“行家里手”,作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人才库成员,参与起草了多项省级制度规范,并先后在全国、全省案件管理培训班中进行专题授课。她是业务竞赛场上的“女汉子”,代表山东参加第一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勇闯全国前十,先后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的亲切接见。她先后在全市、全省检察机关“深化两学一做,争当齐鲁先锋”事迹报告会中作事迹宣讲,个人事迹先后刊登于《检察日报》《淄博日报》,并在淄博电视台《淄博党建》栏目中播出。 先后获得桓台县“优秀共产党员”“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先进个人”、淄博市“时代先锋”、第一届全省、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