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以正 普法以诚 乡村振兴 法治先行
——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实践服务队在周村区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主动了解乡村发展情况,助力乡村振兴,6月27日-7月6日期间,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警院之鹰”和“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在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进行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详细调研周村区法治发展的情况,并积极参与本地法治建设工作。
法以启智,法律书籍进乡村
此次社会实践出征之前,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向全体在校生募集爱心法律书籍500余册(目前已到位100余册),由“警院之鹰”和“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代表学院捐赠给淄博市周村区王村镇栗家村,极大丰富了栗家村农家书屋的藏书量,也使得村民获取法律知识变得更加便捷。
法以润心,法律知识入人心
此次社会实践过程中,“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先后在周村区古商城、民法典主题公园、王村大集等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法律宣传,向当地群众分发普法宣传册,为他们讲解民法典的知识。“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先后在人民公园、碧桂园社区、山东师范大学淄博碧桂园实验小学、王村镇中心幼儿园、城北路东塘社区等地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的宣传。
法以立身,法律宣教正元身
此次社会实践中,“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走进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详细了解鲁中强制隔离戒毒所各项工作和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拟通过“智慧戒毒所”向戒毒人员开展云宣教。“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走进北郊司法所和王村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实地集中教育、个别谈话等,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强化责任感与法律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融入社会、服务社会。
法以强国,法律实施促振兴
此次社会实践中,“警院之鹰”实践服务队走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平社区,了解社区法治建设的重点和亮点,对和平社区“党建引领、自治为基、德治教化、法治保障、共治汇力”激发乡村振兴新动能的实际工作经验深入调研。“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创新志愿服务方式方法,帮助王村司法所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实现社区矫正的常态化、专业化与信息化,助力平安和谐社会的建设,助力我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此次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警院之鹰”和“青春之光”实践服务队的队员加深了对建设法治乡村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深入基层一线,真正做到“学法以正,普法以诚,乡村振兴,法治先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重而道远,青年助力赋能,同心筑梦美好乡村。
通讯员 山东政法学院 杨志伟 万若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