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新时代淄博人才工作若干措施》(淄组发〔2022〕16号)政策原文:为市内外高校在校大专以上大学生办理“淄博大学生卡”电子通证,在淄期间可享受全市部分收费旅游景区免门票优惠,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等政策,市外高校大学生参加我市实习、游玩、访友、探亲等活动时,可享受在我市青年驿站每年4次、每次5天的半价入住优惠政策。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实施步骤
(一)市内外高校大学生通过“人才淄博””“淄博教育”等微信公众号登录“淄博大学生卡”申领“淄博大学生卡”电子通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
(二)市教育局根据“无形认证,政策找人”对申领人员进行淄博大学生卡“权限赋能”,开通公交、市内景点、淄博青年驿站等权限设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驻淄各高校)
(三)市内外高校大学生群体通过“淄博大学生卡”电子通证系统申“权限赋能”,通过市内公交“二维码”乘坐市内公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内景点“二维码”减免门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青年驿站“二维码”享受住宿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四)市外高校大学生通过“淄博教育”等微信公众号登录“淄博大学生卡”依据教育部“学信网”学籍证明申领“淄博大学生卡”电子通证,市教育局依据“学信网”学籍标准,市外高校大学生申领人员进行进行“权限赋能”,开通公交、市内景点、淄博青年驿站等权限设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
第二条 经费补贴和补助
对市内外大学生乘坐公交、市内景点减免费用信息和数据,在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基础上,应做到精准、详细、全面纪录,由市教育局汇总和分析,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并作为财政补贴和补助的依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每年9月,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就乘坐公交、市内景点财政补贴和补助方案进行汇总,由市教育局依据减免费用信息和数据进行复核,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后,向市财政申请补贴和补助,市财政局在下一年度6月前,拨付相应补贴和补助。市外高校大学生通过青年驿站小程序申请享受住宿减免政策的信息和数据,在切实保护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基础上由团市委进行汇总,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作为财政补贴和补助的依据。补贴费用信息由团市委及时报市财政局,按政策规定申请拨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团市委、市财政局)。
第三条 本细则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2022年7月2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