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团(工)委,各大企业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各直属行业团工委:
根据全国保护母亲河行动领导小组(全保领发〔2019〕1号)要求,选树一批为保护母亲河、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集体和组织,现就第九届“母亲河奖”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设置
第九届“母亲河奖”奖项类别设置为五类:
1. 面向个人,设立“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
2. 面向青少年集体及环保社会组织(高校社团),设立“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
3. 面向青少年生态文明领域具体项目或案例,设立“母亲河奖”绿色项目奖;
4. 面向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等,设立“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
5. 面向青少年生态文明工作参与单位,设立“母亲河奖”优秀组织奖。
二、推荐标准
(一)基本条件
评选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在“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绿色团队奖评选中,候选个人或候选集体(组织)负责人的年龄须为45周岁(含)以下、且35周岁以下青少年占主体,或者候选集体(组织)的主要服务对象为青少年。绿色项目奖、绿色贡献奖、优秀组织奖的主要服务对象或参与主体应为青少年;
3. 须是中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或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项目与活动;
4. 所开展的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有一定代表性或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5. 往届获奖者不再参加评选。
(二)分类标准
1. “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
(1)长期扎根基层从事生态文明建设事业,特别是在绿化国土、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资源节约集约、垃圾分类、水土保持等具体领域有较大贡献;或在向青少年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青少年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研发推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在加快生产方式绿色化领域成效显著等。
(2)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带动性,特别是能影响带动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实践。
2. “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
(1)积极开展植绿护绿、守护蓝天碧水净土、资源节约集约、垃圾分类、水土保持及环境教育、环境监护等活动,在影响、带动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投身生态环保实践方面贡献突出。
(2)大力支持、参与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活动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示范带动性强。
3. “母亲河奖”绿色项目奖
(1)充分体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能结合所在地区生态环保实际需求,广泛开展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和宣传教育,取得一定成效。
(2)项目方案设计严谨,组织实施有序,机制保障完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创新性;项目可复制可推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4. “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及相关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可申报“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
(1)积极转变生产方式,在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污染防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等方面积极创新,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示范性和社会影响力;
(2)面向青少年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引导绿色生活风尚,大力支持、积极参与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3)积极捐助、支持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5. “母亲河奖”优秀组织奖
保护母亲河行动各主办单位及其系统内各层级单位、部门中,开展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成效突出,组织推进和宣传推广成效显著的,可申报优秀组织奖。
三、产生办法
1. 组织推荐。本次评选采取组织发动和社会发动、逐级选树推荐、交流分享与媒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层层发动基层团组织寻找发现符合“母亲河奖”获奖条件的候选者。在寻访过程中要发动青年参与,开展社会评价,选后要进行公示,鼓励各地开展网络投票等综合评价环节。
——各级团组织要以“母亲河奖”评选表彰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优秀候选者事迹进行宣传推广,要针对候选者举办1次以上的分享活动,宣讲先进典型事迹。
——自县级团委起,本级分别产生“绿色卫士奖”、“绿色团队奖”、“绿色项目奖”、“绿色贡献奖”,并各推荐1-2名获奖者为上一层级对应奖项候选者。“优秀组织奖”每个市推荐的候选名额不超过1个。
2. 社会申报。全国评委会设置若干“母亲河奖”绿色项目奖面向社会接受直接申报。有申报意愿的个人和组织可通过“志愿中国”网站(www.zyz.org.cn)或“志愿汇”APP按要求对项目进行申报。有申报“绿色项目奖”意愿的个人和组织应于10月29日至31日间在系统中完成申报。10月31日之后,直接申报系统将关闭。
3. 评选环节。候选者推报工作完成后,全国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名单将在“志愿中国”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候选者将接受网络点赞,网络点赞结果仅作为确定推选结果的参考。网络点赞后评委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根据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实名投票,确认终评结果。
四、工作进度
1.推选。2019年10月,逐级推荐候选者,同步加强推广宣传。
2.初评。2019年11月,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候选者并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评审。2019年11月下旬,公示结束开展网上投票,进行评审。
4.表彰。2019年12月,举行表彰活动,为获奖者颁发证书。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9年10月22日前完成候选者推报工作,推荐材料以电子版报送,盖章页请扫描。事迹材料需采用通讯体裁(2000字以内),要求全面、客观、真实、生动反映候选者(集体、个人)事迹,同时报送3—5张能反映事迹内容的电子版彩色照片(像素不低于1024×768)。活动期间开展的宣传发动、分享交流活动情况请同时报送团市委工农部。
联系人:马境含
联系电话:3181385;
电子邮箱:tswgnb@zb.shandong.cn。
附件:1. 第九届“母亲河奖”绿色卫士奖推荐表
2. 第九届“母亲河奖”绿色团队奖推荐表
3. 第九届“母亲河奖”绿色项目奖推荐表
4. 第九届“母亲河奖”绿色贡献奖推荐表
5. 第九届“母亲河奖”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6. 第九届“母亲河奖”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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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淄博市委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