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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举办淄博市 第十四届青年集体婚礼的通知 |
时间:2018-07-02 阅读:次 |
各区县委宣传部、团委、文明办、总工会、妇联、民政局、卫计(计生)局、旅游局、广播电视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宣传部(中心)、组织人事部、团工委、工会,市直机关团工委、工会、妇工委,各市直部门、大企业、大中专院校党委宣传部、宣传(政工)科、团委、工会、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社会倡树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文明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助力文化名城建设,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淄博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决定在2018年联合举办淄博市第十四届青年集体婚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按照市委“一个目标定位、四个着力建设、十个率先突破”的总体要求,在全市广大青年中倡导移风易俗、婚事新办、文明节俭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培养青年健康、文明、节俭的婚尚理念,进一步弘扬传承齐文化,助力乡村文明建设,号召广大青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加快推进淄博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全面振兴、走在前列做出积极贡献。 二、举办时间 2018年9月中旬 三、举办地点 淄川区寨里镇朱水湾汽车房车露营地 四、主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市旅发委、淄博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 五、承办单位 共青团淄川区委 六、协办单位 中共淄川区寨里镇委员会、寨里镇人民政府 淄博朱水湾露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七、婚礼流程 1、举行集体婚礼仪式,请市有关领导担任主婚人、证婚人,新人宣读倡议书; 2、新人摄影、集体合影、传统民俗文化展示、放飞梦想; 3、游览美景、现场互动; 4、向新人赠送新婚祝福大礼包。 八、报名条件及方式 1、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经民政部门批准取得《结婚证》的适龄青年均可报名,经团市委审核后参加。 2、此次集体婚礼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交定金1000元,确保全程配合主办方安排,活动结束后退还)。 3、参加集体婚礼的新人可自行或委托所在单位团委于2018年8月16日前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团市委或淄川团区委报名。集体婚礼筹备及进展情况将及时通过团市委官方微信“青春淄博”发布,请及时关注。 团市委宣传部:张店区人民西路24号市委群团楼219室,联系人:王朋哲,电话:3171099; 淄川团区委办公室:淄川区般阳路35号东楼326室, 联系人:齐 勇,电话:5181765。 九、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此次集体婚礼对于反对陈规陋习,在全市青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和动员,激发广大青年参与的积极性。 2、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此次青年集体婚礼由共青团组织与联办单位统一部署,共同领导。各级要把组织参与此次集体婚礼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和协调,确保此次集体婚礼顺利进行。 3、明确责任,确保成效。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配合工作,为此次集体婚礼顺利开展提供便利。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参加。
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淄博市委 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总工会 淄博市妇女联合会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淄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淄博日报社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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